一、《三年行動計劃》出臺的背景
近年來,在市委、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,我市旅游業發展取得了較好成效,但仍然存在不少問題和短板:一是缺乏特色精品旅游線路,宜春厚重的文化資源沒有得到充分挖掘;二是景區品質和旅游服務有待提升;三是旅游市場還不夠旺,夜間旅游精品項目亟待開發;四是“宜春—一座四季如春的城市”的品牌影響力還有待加強。為貫徹落實《江西省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劃》(2019—2021年),進一步推動我市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,結合我市實際,制定本行動計劃。
二、《三年行動計劃》的主要內容
《三年行動計劃》共分為四大板塊,由指導思想、工作目標、重點任務、保障措施構成。
第一部分為指導思想。主要闡述了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西時的重要講話精神,進一步解放思想,以創新體制機制為引領,以旅游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,解決旅游產品結構性失調、優質供給不足等問題,著力創新旅游發展理念,優化旅游產品供給,增強旅游發展動力,為宜春建設區域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撐。
第二部分為工作目標。提出通過實施三年行動計劃,進一步提高宜春旅游產品核心競爭力,努力將我市建設成為全國一流、國際知名的健康養生休閑度假旅游目的地。到2022年,全市旅游接待人數達1.7億人次,旅游綜合收入突破1800億元,旅游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產業,我市成為國內外知名旅游休閑目的地。
第三部分為重點任務。《三年行動計劃》提出了“實施產品大提升行動、實施環境大優化行動、實施市場大開拓行動、實施業態大融合行動、實施產業大提升”5大行動。其中,實施產品大提升行動,包括“培育優質景區、打造線路節點、挖掘文化內涵、做靚城市旅游”4個方面。實施環境大優化行動,包括“提升服務質量、強化集散能力、暢通交通網絡、實現智慧旅游、豐富旅游要素”5個方面。實施市場大開拓行動,包括“唱響“宜春”品牌、實施精準營銷、策劃節慶活動”3個方面。實施業態大融合行動,包括“發展生態旅游、扶持康養旅游、升級鄉村旅游、做旺新業態游”4個方面。實施產業大提升工程,包括“推進體制改革、培育龍頭企業、強化項目帶動”3個方面。提出的19項任務,涵蓋了“吃住行游購娛”等旅游要素,著力推動全市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。在工作任務中,我們盡可能明確任務、細化要求,以便于操作、便于考核。
第四部分為保障措施。主要從組織保障、政策保障、人才保障、督查問效4個方面進行考慮。包括建立旅游產業發展領導機制,把旅游產業發展作為“一把手”工程、把旅游產業作為支柱產業來抓;加大財政、金融、用地、品牌創建等政策支持;建設宜春旅游智庫,培養高素質的旅游大數據分析人才隊伍等內容。
三、《三年行動計劃》的基本特點
《三年行動計劃》既對標省委、省政府要求,又緊密結合宜春實際,力求務實可行。
《三年行動計劃》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,要求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西時的重要講話精神,提出要大力推進旅游供給側結構性改革,推進全域旅游發展等任務,深入貫徹了黨的十九大關于推動旅游發展的根本要求和主要任務。
《三年行動計劃》立足宜春旅游實際。提出的很多工作舉措,如將明月山溫泉風景名勝區作為全市旅游業發展的核心和龍頭,重點建設溫湯硒泉康養旅游中心,提升“宜春—一座四季如春的城市”品牌,打造精品線路節點,實施袁州古城文化復興工程,開發夜間旅游精品項目,為廣大游客提供一站式的智慧旅游服務等等,都緊密結合我市實際,體現宜春特色。
《三年行動計劃》力求任務切實可行。提出的目標任務立足當前、著眼未來,舉措力求務實可行,體現了工作的連貫性和合理性。
目前,我們正按照《三年行動計劃》的要求,進一步細化責任分工,明確時間表。下一步,我們將按照市委、市政府的部署,會同各縣(市、區)和市直有關部門切實抓好《三年行動計劃》中各項任務的落實,努力將我市建設成為全國一流、國際知名的健康養生休閑度假旅游目的地。
解讀人:黃亞婷
電話:3270639
政策原文:宜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《宜春市旅游產業高質量 發展三年行動計劃(2020—2022年)》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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